【王信人/台北報導】工商時報2007.10.18
 一家在各大百貨公司設有專櫃及有自己門市店面的知名鞋廠,原本只要繳八二五萬元的營業稅,但因為向虛設號買發票,虛增成本,最近被財政部查獲,補稅加罰鍰共高達二二八五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稽核組最近查獲某某知名女鞋業者,取得沒有進貨事實的發票三三○○多萬元,虛增成本,及虛報進項稅額;此外,雖有進貨事實,但卻向不是進貨對象者,取得發票一四○○多萬元,列報成本。許多鞋類業者興起到香港、大陸採購,這些業者很多是小規模營業人,或是沒有辦理營業登記,擺地攤的個人,他們通常與報關行業者配合,以進口商名義辦理進口,這些小商號並未使用統一發票,無意願向被委託的進口商索取進項憑證,而進口商便將這部分應開立的相關發票,開立給此一知名女鞋業者。
 據了解,發票買賣價格依發票金額的八%而訂,一百萬元可賣八萬元。財政部賦稅署在查進口商時,查到這件違規案件,補稅之外並重罰該知名女鞋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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