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版位

目前分類:贈與與及遺產稅節稅 (10)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坊間流傳遺產可分兩種,兒子的和女兒的,兒子的繼承全部,女兒負責蓋章。
可是稅法的規定,又讓拋棄繼承不如協議分產。蓋拋棄繼承的同時扣除額也拋棄了。所以兒子們就要女兒們象徵性的繼承幾千元或幾萬元,以享有扣除額。
實際上這是不道德的,因為遺產的繼承人同時也是納稅義務人。當兒子把財產分走了,遠走高飛時。如需補稅卻要女兒負連帶責任。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民國79年9月葉姓三兄弟繼承父親位於陽明山的6筆山坡保留地,當時正值土地飆漲,讓土地總值近3億元,初估遺產稅9000萬元。原本是可以享受父親遺蔭,快樂的生活下去,但是由於陰錯陽差,最後卻使三兄弟面臨傾家蕩產,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窘境。
當時這6筆山坡地公告現值由78年的1萬元/M2漲到79年的3.3萬元/M2,使核課之遺產總額高達2億6894.4萬元,而應納之遺產稅為8995.3萬元。
事件一:農地變更不再免稅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對於不肖節稅業者,教唆有錢人藉由土地移轉或交換或分割手法,逃漏贈與稅已不再坐視,決定92年7月2日起開罰。
財政部92/04/09台財稅字第0910456306號令規定如下:
一、 贈與人假藉免徵贈與稅之土地,取巧安排移轉其他應稅財產予子女者,例如:先贈與子女公共設施保留地,再以現金買回;或先贈與子女公共設施保留地,再以建地與之交換;或先贈與子女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大部分持分及建地之極小部分持分,再經由共有土地分割,使其子女取得整筆建地等,其實質與直接贈與現金、建地等應稅財產並無不同,應就實質贈與移轉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課徵贈與稅。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父母替未成年子女購屋要注意,地政機關會通報國稅局,結果可能只繳頭款,卻被認為是整屋贈與,核課贈與稅。
老吳18稅的兒子考到大學,老吳很高興,就在兒子就讀大學附近買了一間預售屋,由於頭款只有110萬,老吳認為並未超過當年度免稅額,就未申報贈與。結果由於小吳並未成年,結果地政機關通報國稅局列為選查案件。
國稅局在核定若發現預售屋登記者並無支付貸款能力,會以整筆房屋的評定價值與土地公告現值為贈與額,而非僅以頭款為贈與額。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子女結婚時,可贈與的金額為何

一般子女結婚時,父親與母親可以各贈與100萬元,親家公親家母也可以各贈與100萬元,就是400萬元,至於何時的贈與屬於婚嫁時,一般推論為婚禮前後六個月做為判定。而且一般都挑在年底結婚,年底前也有當年的的免稅額111萬,父母各贈與111萬共222萬,隔年年初還可以贈與隔年的免稅額111萬。現在就可以做如下推論。如果某甲之子在年底結婚,某甲及其夫人可以各贈與100萬,也就是有200萬不列入贈與總額。其次,某甲及夫人可以各有當年度111萬的贈與免稅額,所以可以在當年底贈與222萬給其子。隔年初再贈與次年度的免稅額,也就是次年初再贈與222萬給其子。加起來在結婚前後兩年可以贈與200加222(當年免稅額)再加222(次年免稅額),總共有644萬的贈與是免稅的。當然如果親家那邊也相對贈與644萬,則某甲之子成家時就有1288萬的財產是免稅的。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林伯伯名下有一塊農地,為了怕死後小孩得付遺產稅,所以就將農地移轉到兒子名下,因農地農用可不計入贈與稅總額,但條件是需繼續農用5年,所以移轉時並不需負擔贈與稅;不過兒子移轉兩年後,把農地賣掉,還用出售所得1000萬元買了一棟房子,結果現在不但得補繳贈與稅,還被罰款。
實際上農地是財產移轉節稅的重要工具,主要是農地移轉免贈與稅與遺產稅,但是代價是要持續農用5年,本案例林伯伯為了免遺產稅,可能再兒子的請求下或他人的建議下,將農地移轉給小孩。而林伯伯的兒子也不知道免稅只做一半,竟然在兩年內將農地賣出,結果被補徵贈與稅。
李伯伯是個有錢人,他為了節稅買入一大筆農地,然後贈與給小孩,但是要求小孩再5年內不得出售,而且將大筆農地用鐵絲圍起來,中間就種地瓜葉,無須灑農藥無須施肥,再這五年間,小孩如需用到錢,可以用這筆地到銀行抵押貸款。五年過後,順利出手,完全免除贈與稅的繳交。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未上市櫃公司股權買賣小心稅上身

如果你有未上市櫃公司你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拋棄繼承 避免上天掉下的禮物
雖然是天真無邪的小朋友卻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承了往生長輩的大筆債務,真是情何以堪?加上近期卡債問題叢生,也曾發生過年輕卡奴自殺身亡,留給年長阿公、阿嬤天文數字的債務的悲劇。
在過去銀行催收帳款過程中,由於債務繼承關係,偶爾會遇到很不可思議的案例,面對上天掉下來的禮物--「遺債」,依目前相關稅法規定一定要在知悉成為繼承人的兩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立下書面主張自己「拋棄繼承」,並取得地方法院的裁定書後,才不會無辜背債。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每年第四季都是贈與稅申報旺季,富爸爸、富媽媽如何趕在年底前申報贈與財產給下一代。只要瞭解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在進行財產移轉給下一代時,便可以「稅」的安心「送」的放心。
一、運用免稅額額度
今(95)年起贈與免稅額從去年的100萬元調高為111萬元。富爸富媽若在今年底和明年初跨年贈與,額度一口氣可增加22萬元。 除了免稅額增加,善用夫妻「稅」在一起的贈與免稅及保險、信託、購屋等技巧,發揮的節稅效果更有利。舉例來說,薛先生是位富爸爸今年全年給女兒的財產,只要不超過111萬元,都不用申報贈與稅;若再加上薛太太的額度,免稅額就可拉高到222萬元。夫婦倆如在今年12月和明年1月贈與,共可有444萬元免稅額,如此一來,其女兒不久後也將晉升為小富翁之列。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