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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初階租稅規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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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的成本如果大於43%,就核實申報。如小於43%就用公式申報。
2.租金不能低於一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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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e168於是就問林員外,除了買可扣抵稅額高的股票,還要如何節稅,才能夠退稅,林員外就說捐款阿,我就是捐給法鼓山文教基金會,可以抵稅的,這次四川緬甸的災難,法鼓山也設有捐款網站,可以捐阿!

政府為鼓勵國人從事社會公益活動及參與國家建設,凡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及對政府機關之捐獻,則不受金額之限制。該等捐贈金額可於捐贈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無須事先報備,惟應於辦理結算申報時檢附捐贈收據正本,以供查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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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頭經理聽說他的職員林員外,在95年度投資榮剛不但賺了現金股息兩塊多,而且由24元一直到50元才賣出,價差賺了26元超過一倍,同時令他生氣的是,林員外居然還退稅。這是因為榮剛94年度的可扣抵稅額很高的緣故。
王大頭覺得這個世界上沒有天理,林員外價差賺了一倍,然後還有股息,然後政府還退稅,所有的好處都被林員外佔據了。
王大頭經理於是開始找股票,結果他發現他的邊際稅率是30%,他找到一家A公司的可扣抵稅額比率是33.33%,於是他就在除息前大筆買進,不幸的7月底除息過沒多久,就愈到股市崩盤,撐了3個月,總算回到當初除息後的價格,王大頭想說,反正可以退稅,沒有賠就賣出該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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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上班族領固定薪水,每到了報稅季節,想到要將所賺的一部份繳給政府,就相當心疼,完全沒有節稅空間,其實如果能善用一些薪資所得報稅的技巧,還是可以少繳一些稅款。
個人薪資所得範圍廣泛,依稅法規定舉凡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皆屬之,其中有些依規定可免列入個人所得課稅,對薪資所得者減輕稅負而言,不無小補,一般上班族可以運用節稅的方法約有下列幾種:
(一) 選擇替代「薪資項目」的所得收入:,因為在薪資所得部分,除了本薪以外之公司福利,有些項目是有免稅空間的,例如每月定額以內之伙食津貼,乃至於公司配用車輛、提供住處等,皆可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另外如一定數額以內的加班費、誤餐費,以及不是以現金方式給付的員工團保、提供宿舍或交通工具、文康活動、旅遊券,都可以不列入所得課稅。這個部份可與公司研洽,在實質受薪待遇不變下,如何以別的「給與」代替部份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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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災害可列報災害損失?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遭受不可抗力之地震、風災、水災、旱災、蟲災、火災及戰禍等災害損失,以及火災波及鄰房所給付的損害賠償費等,扣除保險賠償及救濟金之後的餘額,可以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無金額的限制。但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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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八十九年度立法院增訂"租金列舉扣除額",將租金費用正式列入所得稅扣除項目。租屋族又多了一項節稅福利,以下就其適用範圍、扣除額相關規定及需檢附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一、申報房屋租金支出適用範圍
1. 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於中華民國境內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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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不動產(含土地及房屋)時,依法土地免納所得稅但要繳增值稅,而出售房屋部份,則要依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實際生活中,稅納稅義務人為了享受較舒適的生活空間,買較大的新屋而賣掉舊屋,若買賣期間在二年之內,就有機會可以適用「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減輕換屋所帶來的財務負擔,但這個部份卻常常會被遺忘,而尚失節稅權利。
依據所得稅法17條之2規定,只要納稅義務人買賣的房屋是做為自住用途的住宅,無論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買的價錢高於賣的價錢,就可以享受扣抵稅額的優惠。
一、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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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九十年起只要購買自用住宅的房屋貸款利息,政府為減輕購置自用住宅者之稅負,在所得稅法規定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得於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即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其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30萬元為限。但申報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納稅義務人依上述規定扣除購屋借款利息者,以一屋為限。
符合的要件:
1.符合自用住宅的意義:房屋必須為自住用途,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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