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有多處房屋供出租,不知道房屋稅率可否適用住家用優惠稅率,聽說房屋所有權人並未設籍就不能適用,多年來一直以一般稅率繳交,反正稅率也差不了多少,不要自找麻煩,以免被稅捐機關發現有出租行為,反而增加所得稅負擔,這是部分房東經常忽略的事,以為房屋出租之後,就會喪失按最低稅率課徵房屋稅的機會,沒有主動更改稅單,反而平白多繳了近二倍的房屋稅。依據稅法規定,即使房屋出租供他人做自用住宅使用,坐收租金的房東,還是可以只按1.2%的最低稅率課徵房屋稅。 實際上房屋是不是適用住家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只與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是否作為「住家」有關,與戶籍地址有無遷入、或是不是出租給別人當住家,都沒有關係。
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房屋稅稅率分為三種,包括: 住家用、營業用及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一般來說,住家用房屋稅率最低只有1.2%,營業用房屋(即做營業用途的房屋)稅率最高目前是3%,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如醫院、診所等)稅率則為2%。 房屋稅是按房屋的使用情形課稅,當房屋用來供住家使用時,不論是自住或出租供別人作住家使用,都可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房客沒有必要一定要將戶籍遷入設籍房屋所在地,或者房東的戶籍不在當地,只要是房屋使用為住家者,就都有按低稅率課稅的權利。 要注意的是,房屋稅的課稅方式,與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特別稅率不同,地價稅要享自用住宅最低稅率,不但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遷入戶籍,房屋還必須只能供自住使用,既不能出租、也不能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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