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法現金流量表

間接法現金流量表的編製,主要是營業活動現金流量係由稅前淨利

經營下列三大項目的調整而得:

1.   非現金損益項目:折舊、關聯企業之未分配利潤、負債準備、遞延所得稅、未實現外幣利益及損失。例如:折舊費用會使本期損益減少,然而折舊費用並不會動用到現金,所以本期損益必須加上折舊等不動用到現金的項目才能反映真正的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2.   所有其他項目:損益項目其現金影響歸類為投資或籌資之現金流量,例如處分資產利得,屬於投資活動現金流量,故應自營業活動現金流量調整減除。

3.   營運資金變動:存貨及營業應收帳款與營業應付帳款之變動。應收帳款及存貨的增加,使營運資金需求增加,因為企業將較多的資金轉換為流動資產,會造成資金的減少;同樣應付帳款等項目的增加,使營運資金需求減少,顯示企業可以將流動負債轉換成資金,會造成資金的增加。

 

間接法現金流量表之範例如下:



現金流量表來源與去路說明

損益部份

收入增加    損益增加     現金增加

 

費用增加    損益減少     現金減少

折舊增加及其他不動用現金之費用     已自損益中扣除   加回現金流量

權益法投資收入及其他不產生現金之收入 已自加入損益中 扣除現金流量

處分資產利得及其他投資或融資活動利得  → 已加入損益中之非營業活動項目→ 扣除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處分資產損失及其他投資或融資活動損失  → 已自損益中扣除之非營業活動項目→ 加回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資產部分

資產增加  → 用錢購置 → 現金流量減少

資產減少  → 出售變現 → 現金流量增加

 

負債部份

負債增加  → 舉債籌資 → 現金流量增加

負債減少  → 償還欠款 → 現金流量減少

 

股東權益部分

現金增資  → 現金流量增加

購庫藏股  → 現金流量減少

現金股利  → 現金流量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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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