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成本會計所指的是分部(步)成本或分批成本會計制度。而以傳統稱呼,目的即為了要區隔『作業基礎制成本會計ABC』的計算模式。
五十、六十年代工業興起,製造業盛極一時,會計以製造業量身發展出適合大量製造的—分部成本會計制度。
製造業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與製造費用三者合稱製造成本。通常製造成本佔全公司成本的80%以上。管理上強調以20%之時間掌握80%之成本,且工業時代物資缺乏,能生產就能銷售,生產才是重點工作,銷售只是附帶的過程,所以,當時重視製造,料、工、費三者已超過80%以上的比重,自然成本計算的焦距只集中在這三者。
直接材料是指生產所必須之『原料』,一般根據『料表』(或稱之為用料清單)而來,料表明顯紀錄生產所需之材料種類、用量、損耗率…等相關資訊,故其成本明顯且可直接歸屬入『產品成本』中,但因分部是採月結模式,所以材料成本雖有料表為基礎,但損耗部分因以時間為基礎,該期間之損耗也平均分配到該期間之產量,所以,直接材料是直接歸屬的平均實際成本。
大量生產產業的直接人工,係直接以月總人工成本分攤到產品數量中。因大量生產產業於一段期間(通常以月為準)全部生產相同或少樣產品,故人工成本與產品之關連性當然也很強,平均每一單位耗費的人工工時,採平均計算方式,得到的『平均工時』*『平均工資率』=直接人工成本。工時是平均工時,工資率也是平均工資率。直接人工與產品間的因果歸屬關係,雖不像材料般緊密歸屬,但,歸屬因果關係,也算是很明確,所以尚可以反映出人工成本的允當性。
製造費用,包括折舊、水電費、物料、間接人工、員工福利…多科目,多特性;傳統製造業的製造費用金額與材料及人工金額相比較是相對微小的,故就分部成本的角度,金額相對不重要,所以成本分攤與經濟效益考量結果,考量採直接人工工時、直接人工成本、機械工時…分攤基礎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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