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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仙子公司(1730)在102年前三季公布的每股盈餘1.31元,然而由於花仙子在102年12月賣出土地一筆,所以知道內情的人都知道花仙子102年的每股盈餘絕對不會小於3元,因為以下的交易內容早就公布了。
資料來源:花仙子公司102年財務報表附註
由於花仙子公司的流通在外股本為5.35億元,以1.01億元換算處分土地利益美股為1.89元,光前三季的盈餘1.31元加上12月份處分土地利益每股達1.89元,兩者相加就達3.2元的每股盈餘。
最後花仙子公布的102年的稅後淨利達1.99億元,每股盈餘為3.7元。有關花仙子的近似季每股盈餘及股價的相關圖列於下:
由上圖可以看出花仙子的股價在公布出售土地後102年10月股價由21元漲到26元,實際上處分土地利益每股不過增加兩元的每股盈餘,上漲五元是否過度反應。
第四季的財務報表公布後,股價再漲到29元然後高檔徘迴。
以102年12月31日的收盤價26.8元計算,當年度每股盈餘為3.7元,本益比僅7.24倍相當便宜。
然而花仙子出售此筆土地後,後續再也無此筆土地出售,可說是一次性的盈餘或者是非經常利益,財務分析者對於每股盈餘3.7元必須做適當的修正以利評價。
修正盈餘的方法如上圖,當年度稅後淨利本來為1.99億元扣掉土地處分利益1.01億元剩下0.98億元,近四季稅後淨利與股價的關係圖修正如上圖所示,很明顯該公司的經常性盈餘相當穩健並無特別的成長或衰退。
原先以3.7元計算的本益比為7.24倍,修正後的每股盈餘為經常性每股盈餘1.83元(0.98億元除以0.535億股)加上非經常性的每股盈餘1.87元,以12月31日收盤價計算26.8原先減去非經常盈餘1.87億元等於24.93元,在以修正後的股價24.93元除以經常性的每股盈餘1.87元得到13.3倍的本益比,所以財務分析人員就可以知道花仙子的實質本益比為13.3倍,並不是像證交所用近四季盈餘計算的本益比為7.24倍那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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