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標準成本做為降低並控制成本的主要架構
作者:薛兆亨 會計師


標準成本的設定有事前成本控制的意義:由於標準材料成本的設定之時就考慮好所使用的原料、所使用的加工設備與加工方式、可能產生的良率與損耗率;標準人工成本在設定時就考慮到所使用的人工,加工方式與加工時間;標準製造費用,則考慮到表動製造費用的使用量與費率,例如委外加工所需的使用量與加工費率;同時標準製造費用支出則與部門的責任中心與預算制度相連結所產生。

因此標準成本的設定本身就是降低成本的最重要項目,所有的降低成本活動在產品設計、材料的使用、與加工方式的考量,也就是在訂定標準成本時就已完成主要架構。然而在這方面,成本會計人員由於並非材料與技術的專家,往往無法有很深的著墨。但是成本會計人員如果因此而不介入標準成本的訂定過程,等於放棄了整個成本控制的主導權。成本會計人員擁有成本計算的專業知識,比起只修過工程經濟學的工程人員,在成本估算、費用拿捏、歷史數據的取得,都能夠有更大的貢獻。如果成本會計人員只在事後做差異分析,那只是隔靴搔癢,總是無法有更深入的貢獻。最常見的情形是,成本會計人員產生差異分析表,責成相關部門研究,提出下次會議討論。如此而言,成本會計人員只是資料的跟催者,並不是資料的共同產生者,也不是資料的分析者,無法提供成本控制與成本改進方針與改進建議。如此而言,成本會計人員的附加價值就無法提高。

由於第10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的實施,規定成本市價孰低法必須採用淨變現價值,所謂的淨變現價值就是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的成本與銷售費用。

所以如果原料是黃豆,假設每公斤120元,目前的市價是130元,是否要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我說要,不可能吧!市價130元成本120元,賺都來不及了,還要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因為淨變現價值的計算的問題,例如產品售價每公斤150元,減掉人工及製造費用30元,在減掉銷售費用10%即15元,淨變現價值是105元,所以就必須認列15元的存貨跌價損失。

為什麼?因為新的規定採用淨變現價值105為市價,不可使用重置成本130為市價,所以必須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由於淨變現價值的規定,變成所有的存貨都必須由銷貨售價減去加工成本,這個時候如果有標準成本就很容易達成。

為什麼?例如一個產品有三個階段原料5加上第一製程2加上第二製程3加上第三製程1,所以製成品是11。

假設售價為20,銷售費用為2元,則淨變現價值為製成品20-2= 18,第三製程為 18-1= 17,第二製程為 17- 3=14

第一製程為14-2=12,也就時原料的淨變現價值為12。

如何取得這些製程的成本,標準成本制度可以輕鬆的勝認,所以10公報實施後,標準成本制度會再次領風騷。

以黃豆為例子,成本為120

重製成本為?

淨變現價值為?

你會算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