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候選人近期提出遺產稅降到十%的主張,引發多方討論,在台灣遺贈稅向來都不是主要稅源,因為富者課不到,貧者碰不到,但其實對於有高所得者而言,財產過多往往也伴隨而來諸多困擾,所謂的先給怕不孝、後給怕糾紛,有錢人煩惱多。
據報載北市天母地區,有一位臥病在床的老先生,身邊還有上億元存款,四個各自成家的子女,每天晨昏定省,都會來探望老先生,而且,爭著要接老人家去住。每次旁人稱讚這些子女真孝順,老先生真好命時,老先生都會感嘆說,這些孩子是看在新台幣的分上,真心捧在手心的,不是爸爸、而是存摺。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富豪人家生前只分配一部分財產給子女,大筆財富的分配,一切等到身後再說,不過,給得晚、又怕糾紛不斷。富人生前沒有做好分配、身後遺囑如果不是很清楚,或老人家匆匆撤手而去,後代子孫往往為了爭財產,互不往來、告上法院、怒目相向。 其實財產規劃必須經過長時間構思,絕不是短期可達成,有人為了防止兒女不孝,不願意太早將財產過戶到子女名下,卻造成死亡時被課大筆遺產稅,也因此遺贈稅規劃時點的拿捏極重要,如何將財富極大化,稅賦極小化,之前筆者已多所說明,各位可回顧一下過往文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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