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將名下股票以「本金自益,收益他益」信託給子女,這種顛覆傳統的信託方式,特別是在利率越低、配股越多的情形下,將可合法規避很多的贈與稅。郭台銘將4,000萬股、每股150元(總計60億元)的持股,以83年利率約2%、約定信託期間五年為例,五年後,這60億元股票折現現值約54.34億元(60*0.9057=54.34),由於採收益他益,僅須就此6億元的部分繳納贈與稅。而6億元適用的贈與稅稅率為50%,實際應繳的稅款不到3億元。
實際上鴻海在這幾年總共分了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如下:
92年 股票股利 1.99元 現金股利 1.49元 93年配92年7960張股票 5960萬元現金股息
93年 股票股利 1.96元 現金股利 2.45元 94年配93年7840張股票 9800萬元現金股息
94年 股票股利 2.00元 現金股利 3.00元 95年配94年8000張股票 12000萬元現金股息
95年 股票股利 2.00元 現金股利 3.00元 96年配95年8000張股票 12000萬元現金股息
96年估股票股利 2.00元 現金股利 3.00元 估97年配96年8000張股票 12000萬元現金股息
合計在這五年共贈與39800張股票以每股200元估計,市值約80億,加上現金股息約5億元,合計贈與85億元,如果沒有做股權信託,應繳42.5億的贈與稅。由於郭台銘作股權信託,只繳3億元的贈與稅,節省了將近40億元的稅金。
分析
但是為何信託期間要五年,而不是一年。基本上有幾個因素:
1.93年時郵局定存利率為2%,屬於偏低的水準,信託期間5年可以鎖住此低利率。
2.鴻海是一家成長的公司,每年都可以填權填息,而且配股也很穩定。
3.長期而言,鴻海的股價穩定在200元左右。不會因為信託期間長達五年結束後,省了稅金,卻賠了本金。
如果像茂迪這種公司的經理人,想要作股權信託給子女,就不建議用五年的信託期間,建議用1年或更短的信託期間,因為:
1.經理人通常沒有很多現金可以繳贈與稅,所以只做一年的話,孳息的部分更少,可能只須繳一點點贈與稅或甚至免贈與稅。
2.茂迪的股價不若鴻海穩定,如果信託期間五年,五年後可能為了省稅,結果由於股價下跌,賠了鉅額的本金。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2條第4款之規定「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為按期定額給付者,其價值之計算,以每年享有信託利益之數額,依贈與時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年複利折算現值之總和計算之。
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為全部信託利益扣除按期定額給付後之餘額者,其價值之計算,以贈與時信託財產之時價減除依前段規定計算之價值後之餘額計算之。」
所以如果是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本例為2%)低於股票之實際報酬率,則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方式,將股票市值(本例為60億元)折現後的金額(本例為54.34億元)差距不大,這個部分就是本金自益的部分,其差額約6億元,就是孳息他益的部分,他益信託的權利就是贈與價值必須要繳贈與稅。
反之如果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高於股票之實際報酬率,則以「本金他益,孳息自益」的方式操作,達到節稅的效果。
請問:
1. 在何種利率水準下,適合「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股權信託操作,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2. 決定信託期間的長短,要考慮哪些因素?
3. 預期目前的股價水準是相對高點,與預期目前的股價水準是相段低點,其信託時間有何不同?
實際上鴻海在這幾年總共分了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如下:
92年 股票股利 1.99元 現金股利 1.49元 93年配92年7960張股票 5960萬元現金股息
93年 股票股利 1.96元 現金股利 2.45元 94年配93年7840張股票 9800萬元現金股息
94年 股票股利 2.00元 現金股利 3.00元 95年配94年8000張股票 12000萬元現金股息
95年 股票股利 2.00元 現金股利 3.00元 96年配95年8000張股票 12000萬元現金股息
96年估股票股利 2.00元 現金股利 3.00元 估97年配96年8000張股票 12000萬元現金股息
合計在這五年共贈與39800張股票以每股200元估計,市值約80億,加上現金股息約5億元,合計贈與85億元,如果沒有做股權信託,應繳42.5億的贈與稅。由於郭台銘作股權信託,只繳3億元的贈與稅,節省了將近40億元的稅金。
分析
但是為何信託期間要五年,而不是一年。基本上有幾個因素:
1.93年時郵局定存利率為2%,屬於偏低的水準,信託期間5年可以鎖住此低利率。
2.鴻海是一家成長的公司,每年都可以填權填息,而且配股也很穩定。
3.長期而言,鴻海的股價穩定在200元左右。不會因為信託期間長達五年結束後,省了稅金,卻賠了本金。
如果像茂迪這種公司的經理人,想要作股權信託給子女,就不建議用五年的信託期間,建議用1年或更短的信託期間,因為:
1.經理人通常沒有很多現金可以繳贈與稅,所以只做一年的話,孳息的部分更少,可能只須繳一點點贈與稅或甚至免贈與稅。
2.茂迪的股價不若鴻海穩定,如果信託期間五年,五年後可能為了省稅,結果由於股價下跌,賠了鉅額的本金。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2條第4款之規定「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為按期定額給付者,其價值之計算,以每年享有信託利益之數額,依贈與時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年複利折算現值之總和計算之。
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為全部信託利益扣除按期定額給付後之餘額者,其價值之計算,以贈與時信託財產之時價減除依前段規定計算之價值後之餘額計算之。」
所以如果是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本例為2%)低於股票之實際報酬率,則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方式,將股票市值(本例為60億元)折現後的金額(本例為54.34億元)差距不大,這個部分就是本金自益的部分,其差額約6億元,就是孳息他益的部分,他益信託的權利就是贈與價值必須要繳贈與稅。
反之如果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高於股票之實際報酬率,則以「本金他益,孳息自益」的方式操作,達到節稅的效果。
請問:
1. 在何種利率水準下,適合「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股權信託操作,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2. 決定信託期間的長短,要考慮哪些因素?
3. 預期目前的股價水準是相對高點,與預期目前的股價水準是相段低點,其信託時間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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