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董事長決定要將自己的不動產賣給公司,然後透過公司的股權移轉給自己的小孩楊大大。由於產業外移,楊董事長的佳佳貿易公司實際上已經虧損多年,但是仍有少部分員工在此上班。由於位於南京東路的辦公室市價5000萬元,房地公告現值亦達2000萬元,楊董事長想要移轉給其大兒子楊老大,可是又不想付贈與稅,決定用不動產證券化的方式移轉財產。

目前佳佳貿易公司的資本額為3000萬,但是累積虧損已達2000萬,淨值剩1000萬,楊董不動產證券化的方式是先借錢2000萬給公司,然後再用2000萬向楊董買下南京東路的辦公室。

然後其兒子楊老大再以1000萬向楊老闆買下佳佳茂易公司的股權。由於其兒子楊老大以35歲,同時擁有資金證明及財力證明,由於是二親等間的買賣,國稅局審核准以買賣認定,並核發免稅通知函,楊老大據以作股權之移轉。

分析
如果公司已經是虧損累累,是一個很好財產移轉的方式,因為楊老闆的兒子楊老大只要以1000萬就可以擁有5000萬市值的房子,而且不用繳贈與稅。
至於公司所擁有的房子入後如何處理,楊老大可以自己買回,或者以高價出售他人,可以做不同的規劃。
其次,必須要處理的就是公司欠楊董的2000萬現金,就必須適當處理。否則如果楊董不幸仙逝,這債權可能會納入遺產總額。

請問
1. 本案所必須支付的稅金為何?
2. 本案所冒的稅務風險為何?
3. 楊老大是否要處分該筆不動產,如何處分?
4. 楊老闆2000萬的債權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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