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稅負制擬在民國98年將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稅,財政部已發函給央行,要求央行提供國人匯出資金投資外歸戶資料,作為參考。
央行並已通知國内各信託、投信、證券和保險業者提供個別投資人結匯資料,以利財政部未來可完全掌握國人海外資產狀況,針對海外所得課稅。另外財政部也將積極簽署租稅協定,和央行聯手建置完整的海外所得課稅資料庫。目前已有16國與我簽署雙邊互免所得稅。因此財金主管機關掌握個人匯出細項後,央行未來可能會同財政部完成結匯建檔歸戶,針對每年匯出投資一定金額以上的大戶「查稅」,以抑制資金外移,達到控管資金進出的目的。
目前個人每年自由結匯累計金額是500萬美元,法人則是5,000萬美元,超出部分可再向央行專案申請結匯。不論是辦理匯款或是開立外幣存款戶,都會列入個人結匯額度,換句話說,只要到銀行結匯,央行統統可以掌握。再則建置結匯資料建檔歸戶系統,主要是從源頭,也就是銷售海外商品的業者,獲知海外投資詳細金額,以建立個人結匯資料建檔總歸戶制,未來投資海外金額將「全都露」。 不過,如果是透過投信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海外基金,或向保險公司購買投資型保單,是由投信業者或保險業者至銀行結匯後匯出,列入業者的結匯額度,央行只能掌握投信和保險業匯出資金,沒有個別投資人匯出的細項,就節稅活動而言仍有可資規劃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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