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號公報剛推出來時,就是資產減損會計處理剛推出來時,每個投資人都嚇的皮皮挫,但是畢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好像35號公報對上市櫃公司的殺傷力不大。以下是35號公報入門。

基本上就是外在的因素例如新的技術發明,或京都意見書環保節碳的規定,使需求減少,因而固定資產無法如當初購入時預計產生預期的收入。或因為資產的性能不佳,無法提供當初的效能。所以就會造成資產的減損。

資產的減損其實很容易,就是首先要知道帳面價值,例如當初買進的成本為100萬,提了兩年累計折舊20萬,所以帳面價值為80萬。

現在因為環境改變,客戶端的需求減少,公司必須有所因應,第一方式,把機器設備賣掉,這個就是售價減去處分成本,稱之為淨變現價值或淨公平價值,假設為50萬。

另外一個因應方式就是繼續使用,可以用未來的現金流量折現值,計算使用價值,這個部分估60萬。

現在兩者取其大,就是50萬與60萬比較,取60萬,稱之為可回收金額60萬。

現在我們作減損的分錄,原來帳面價值80萬,可回收金額60萬,所以提列資產減損20萬。分錄如下:

借:減損損失 20萬
貸:累計減損 20萬

其中減損損失為營業外費用,使淨利減少;累計減損與累計折舊一樣,是資產的減項,使資產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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