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解析

雅新主要的股東級主管都是自己的家族,經由虛列營業額,創造出營收成長的榮景。一般財務報表分析者,如未抽絲剝繭,很難發現其問題。 

雅新財報不實/黃恆俊求刑20年
〔記者胡守得、陳梅英/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昨天偵結雅新實業公司涉及虛列營收209億元、詐貸銀行團24億元弊案,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等七項罪嫌,起訴負責人黃恆俊、黃的妻子暨雅新總稽核莊寶玉等14人,求處黃、莊徒刑各20、25年,均併科罰金一億元。
上市印刷電路板廠雅新,去年4月因財報不實被抓包,檢調介入清查發現弊端重重,同年11月聲請重整獲准。原雅新董事會成員已經一一請辭,原董事長兼總經理黃恆俊也遭免除職位,目前雅新董事會由遠東商業銀行等組成重整監督人聯席會取代,選派蕭世祺、黃春富、吳清邁三人為重整人。
檢方昨天起訴14人中充滿家族色彩,除黃恆悛、莊寶玉夫妻外,兩人次子黃煥淵,莊的外甥女楊柳風、潘志鵬夫妻檔,與莊寶玉甚為交好的前大嫂陳豐珠,陳豐珠的女兒莊婷媛等五名親人,亦因案發後協助黃、莊掩飾內線交易案情,及涉嫌利益輸送一起被訴。
檢方認為,黃恆俊、莊寶玉等人以虛增營收粉飾財報牟利,造成雅新下市,投資人損失達數十億元,求處夫妻重刑外,並分求李政寬徒刑五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黃煥淵五年、罰金1,000萬元,莊婷媛六年、罰金1,000萬元,陳豐珠、潘志鵬各四年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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