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評析:兄弟姊妹之間經常因為遺產分不均而賭爛,所有的繼承文件都不裡也不蓋章,然而國稅局卻不會因為不辦繼承而停止遺產稅的徵收。隨著時間的經過國稅局仍然會補徵利息。如果還不理國稅局,國稅局就會轉交強制執行。本案就是轉到執行處時,就是先催繳五名子女仍不理,然後懇談,仍然不理,最後只好查封土地。由於該土地仍然在被繼承人名下,所以執行處採用代辦繼承登記的方式執行。
代辦繼承登記的過程如下:
一、 先代辦繼承登記
二、 進行公開拍賣
三、 編制債權分配表
四、 權利義務人沒意見依表執行分配
五、 剩餘款項提存法院
六、 繼承人達成共識後到法院提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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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14自由時報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新竹行政執行處開行政執行署全國各處首例,為了催繳一筆近三千萬元的遺產稅,以「代辦繼承登記」的強制執行手段,查封拍賣積欠稅款的苗栗縣竹南鎮某黃姓地主三筆土地,得款四千五百餘萬元,正趕製債權分配表,權利義務人如無異議,將依表執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行政執行處表示,「代辦繼承登記」過去雖普遍運用在法院民事債權糾紛的處理,但在行政執行署轄下全國十二個行政執行處,卻還未曾見過以此手段強制執行,代國家催繳積欠稅款的作法。
 該處指出,苗栗縣竹南鎮籍的黃姓地主不幸在八十九年初往生,留下頭份、竹南地區共五筆土地,由五名子女共同繼承。
 該處表示,照理繼承權從黃某往生之時即已發生,但因五名子女對遺產的分配始終未能達成共識,所以未辦理繼承登記,五筆土地登記的所有權人依舊是往生者的名字,也因此,黃家所積欠的八十九年度遺產稅迄今含利息在內,已高達兩千八百餘萬元。
 新竹行政執行處指出,他們在前年底收到該案後,去年元月三日就進行第一次的催繳,黃家五名子女卻有人相應不理,經承辦執行官多次與繼承人們懇談,依舊沒有進展,遂於去年元月底查封其中的三筆土地,並於五月間代辦繼承登記,隨後進行公開拍賣。
 該處表示,三筆土地的拍賣所得總計為四千五百零一萬元,目前正在趕製債權分配表,完成後,只要相關權利義務人沒有意見,他們就將依表執行分配,清償剩餘款則將提存法院,待繼承人間達成共識後再由他們向法院提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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