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固定資產因為物質的磨損或功能過時,使資產的使用效能會逐漸降低,所以必須用有系統合理的方法,計算這些磨損或功能過時的金額,當作費用。

       例如汽車100萬可開五年,如果在這五年間不提列折舊費用,五年以後汽車完全報廢,一次提列報廢損失100萬。假設使用這汽車每年可以賺50萬的收入,又折舊費用或報廢損失是主要的成本及費用。

        如果每年不提列折舊20萬,則第一年賺50萬、第二、三、四年各賺50萬,因為收入為50萬成本為0(未提任何折舊費用),但是第五年汽車報廢那一年是賠50萬的損失(收入50萬減去報廢損失100萬)。可以看出如果不提折舊,很嚴重的使損益計算產生偏差。

        如果五年的使用年限間,每年提列折舊20萬,則每年的淨利都是30萬元(收入50萬元減折舊20萬元)。使盈餘可以比較正確的表達。

折舊的提列分錄為

借:折舊費用 20萬
        貸: 累計折舊 20萬

第一年的資產負債表為
運輸設備 100萬
減 累計折舊 20萬
運輸設備淨額 80萬

第二年的資產負債表為
運輸設備 100萬
減 累計折舊 40萬
運輸設備淨額 60萬

第三年的資產負債表為
運輸設備 100萬
減 累計折舊 60萬
運輸設備淨額 40萬

第四年的資產負債表為
運輸設備 100萬
減 累計折舊 80萬
運輸設備淨額 20萬

第五年的資產負債表為
運輸設備 100萬
減 累計折舊 100萬
運輸設備淨額 0萬

所以我們知道折舊的提列是為了使收入與費用互相配合,以便正確計算損益。

        但是每年的運輸設備折舊淨額只是為了表達目前尚未提列折舊的金額有多少,並沒有任何評價的意義。所以第一年底的車子的市價也不是80萬,第二、三、四年底的中古車是價也不是60萬、40萬、20萬。

        為何資產負債表上的固定資產淨額並非實際的市價,因為當初買進固定資產是用來營業,透過每年的使用產生收入,當然也會產生消磨的損失及費用就是折舊費用。完全是為了使損益計算合理,並未考慮實際的固定資產的公平價值為何。所以折舊的提列只會使損益表正確,並不會使資產負債表反應實質的價值。

折舊會產生重置資產的資金嗎?

折舊就是費用,可是折舊並不會用掉現金,例如用現金發放薪水分錄如下:

借:薪資費用
        貸: 現金

大家可以看到這個費用會使現金減少。可是折舊的分錄是:

借:折舊費用 20萬
        貸: 累計折舊 20萬

        折舊並不會使現金減少,但是也不會使現金增加。它叫做,不使用現金的損益項目,所以如果稅後淨利是80萬,折舊是20萬,那實際的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是100萬,並不是折舊增加現金,而是本來現金就是100萬,只是再計算淨利時將之扣除,使淨利變成80萬。這種情形就好像權益法認列的投資收入一樣,例如淨利80萬,權益法認列的投資收入10萬,實際上的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70萬。並不是權益法認列投資收入使現金減少。而是本來現金就是增加70萬,只是淨利中有10萬的投資收入是非產生現金流入的項目,所以淨利是80萬,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是70萬。

所以折舊不會產生任何現金流入,當然五年到期後想要買新車,就得另籌財源,否則汽車在五年報廢後,沒有任何資金可以購置新的資產。

那折舊對購置新的資產就沒任何意義嗎?有的,因為折舊是費用,所以提列折舊就會使淨利減少。淨利減少就沒辦法分給股東現金股息,也就是實際上有賺100元的營業活動現金流量,但是淨利只有80元。分配現金股息最多是80元還是100元?應該是80元吧?所以這20元的現金流量就保留在公司內不被分配出去。至於這保留在公司的20元用到哪裡?可能拿去買存貨,可能拿去投資短期票劵,也可能拿去買新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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