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如果採用MA投資法就是所謂的動能投資法或者是追高殺低投資法。
也就是超過MA就買進三分之ㄧ,如果在超過下一個MA就買進三分一。如果再超過第二個MA很遠(大於一個標準差就全部買進。這是追高的部份。
當跌破第一個MA就賣出三芬ㄓㄧ,再跌破第二個MA就全部賣出。
但是中間有緩衝,也就是如果漲過第一個MA時,不立刻加碼,除非超過社地的緩衝,才確定是真突破。
如果跌破MA也不立刻減碼,孰非跌破緩衝,才是真跌破。



我們今年再五月底連續三週賣出,淨值仍為正,原始成本為120萬。
基本上在五月底陸續跌破20MA及60MA,就依比率分批出清。
但是在中間有幾次都有升破20MA但是都未進場,因為沒有超過緩衝區,無法證明為真突破。
緩衝區的設定一多頭、空頭及盤整而有不同的設定。
基本上還是要看經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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