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產景氣、交易頻繁的年代,買屋換屋是一件經常發生的事情,但據房仲業者表示,卻有高達三成的人不懂得利用不動產節稅。尤其在進行不動產交易時,買賣雙方所涉及許多稅捐,稍不注意事前對節稅資訊的掌握,很可能買賣契約簽下之後,節稅契機就已悄悄飛走而不自知。故以下將分幾次加以扼要說明:
買屋是值得慶賀的事,購屋者得為這筆交易付出五種稅捐,包括:印花稅、契稅、登記規費、書狀費與代書費。
嚴格來說,屬於稅課的部分,買方只須負擔印花稅與契稅。印花稅是因為雙方要簽訂房屋的買賣契約,因此當契約成立當時,就要由買方負擔印花稅。
印花稅的稅率分成四種,依照不同的契約形式,有不同的課徵稅率,但稅率都不高。房屋成交契約屬於買賣契約,每件要按0.1%稅率課徵印花稅。印花稅的計算方式,通常是以:(建物總現值+土地公告現值)×0.1%。
買方在購屋時,注意契稅稅負。契稅是在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與占有不動產(一般是房屋)時,才會發生的稅捐。契稅的納稅人並不完全相同,以買賣契稅為例,納稅人是買受人(即買方);贈與不動產的契稅納稅人則是受贈人。
契稅的稅率依照現行稅法是由2%到6%不等,其中買賣或贈與行為的契稅最高,兩者均為6%,另交換行為最低為2%。契稅的計算是以契價乘上稅率。
買賣房屋若經由仲介公司處理,有關契稅、印花稅的繳稅手續,仲介公司都會有合作的代書為納稅人處理,較不易發生漏報或漏繳的情形。不過,若買賣房屋不經他人之手,由自己處理,千萬就要注意報繳契稅、印花稅的相關事項,以免因為漏未繳稅而受罰。
以契稅為例,買方在完成不動產買賣契約日起,填具契稅申報書表及公定格式契約書、有關文件等,向契稅主管稅捐機關稅捐處申報契稅。如果屬於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房屋買賣,則須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申報。
沒有在規定期限申報者,會被處罰鍰。契稅申報逾期者,每逾三日要被加徵應納稅額的1%怠報金;未在規定期限繳清稅款者,超過繳稅日期後的每兩天,必須要加徵1%滯納金,滯納金罰鍰最高可達應納稅捐的15%。逾30天仍不繳稅者,稅捐機關移即可送法院強制執行,屆時房屋買賣將會遭到限制。有意自己處理房屋買賣手續的人,必須特別注意。當然,如果買屋、賣屋全權委託仲介公司的人,可以不必擔心繳稅手續的相關細節,但是,卻也要比自行處理不動產買賣的人,多出一些規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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