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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營利事業帳載應付未付之費用或損失,逾多久期限而尚未給付者,應轉列其他收入科目,俟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A)3個月 (B)6個月 (C)1年 (D)2年






答案:d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82 條 本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所稱給付時,係指實際給付、轉帳給付或匯撥給付之時。
公司之應付股利,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六個月內尚未給付者,視同給付。
營利事業帳載應付未付之費用或損失,逾二年而尚未給付者,應轉列其他收入科目,俟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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