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給付範圍?
(1) 必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給付,只有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
(2) 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3) 健康保險給付及傷害保險給付,亦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其情形如下:
保險種類 說 明
健康保險 因疾病、分娩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給付保險金額。例如門診、住院或外科手術醫療時,以定額、日額或依實際醫療費用實支實付之保險金。
傷害保險 因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給付保險金額。例如:旅行平安保險、失能保險、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等。
保險契約是否適用最低稅負制應如何判斷?
保險期間始日在95年1月1日以後之保險契約,才適用最低稅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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