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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下列有關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稅率之敘述,何者為錯誤?
(A)夜總會的稅率為15% (B)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的稅率為1%
(C)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的稅率為1% (D)典當業的稅率為2%



答案 b

第十二條 (特種飲食業之稅率 )
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如左:
一、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二、酒家及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三條 (稅率百分之一之營業人 )
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零點一。
前二項小規模營業人,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第十一條 (金融保險業等之稅率 )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除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營業稅稅率外,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但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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