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39號公報基本上市規定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基本上並不是完全針對員工分紅費用化的問題,主要是處理認股權等相關股份基礎給付費用化的問題。至於國內投資人比較關心的員工分紅與董監事酬勞會計處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九十六年三月發布( 九六) 基秘字第○五二號函,規定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應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而且財政部96.9.11台財稅字第09604531390號也規定,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應視為費用。這個與豹大在估計Kr時的理念相同。但是兩者之間有所落差,茲將兩者之間的差異臚列如下:

1、 豹大在計算員工分紅與董監酬勞時,係以評估日前一日收盤價計算,而且是以去年實際發放股數計算,假設豹大的評估日為97年5月15日,則其計算員工分紅費用化是用97年5月14日之收盤價計算。

2、 但是一般上市公司的季報及半年報,是採用估計數,先估計總金額,股數再以年底的市價預估,以97年第一季季報及半年報來說,必須估計員工分紅比率(大部分公司以章程認定),決定金額,再以以去年12/31收盤價估計股數。但是估計數與次年董事會決議之金額有重大差異時,該差異數應調整原認列員工分紅費用年度之費用。至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金額如仍有差異,應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之損益。最後的發放股數及金額要等次年度股東會才確定差額做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98年度薪資費用。

3、 豹大計算的員工分紅與董監酬勞時,是以前一年度的實發股數乘以每次評估就重新估計的股價,但是上市公司無法如此做,只能先估計金額,在每次季報、半年報、年報以去年底股價估計一次計算股數,最後在次年度還要以股東會決議金額為準,差額當作會計估計變動。也就是在97年的所有員工分紅與董監酬勞所認列的金額將在98年股東會的前一日敲定,差額列為98年的薪資費用的增加數或減少數。

4、 雖然有如此大的差異,但是比起以前用10元認列員工股票分紅所計算的擬制性盈餘(以前也有揭露員工分紅對每股盈餘的影響,在財務報表100頁中的某一頁,只是用10元計算的,根本沒有參考價值),已經可以絕大部分反應此一費用。蓋上市公司不可能與豹大一樣經常估計員工分紅與董監酬勞的市價,所以只能在每次公佈財報時估計之。


5、 結論,豹大的評估方式較合理,但是除了豹大、 tivo168、blue等少數人外,很少人可以估計此一金額。如果無法估計此一金額,姑且相信上市公司所公佈員工分紅與董監酬勞的費用。財政部及稅務機關都相信了,投資大眾能不相信嗎?畢竟,目前的處理方式比過去正確多了。

6、 過去的處理方式,就是投資人會決得你每年每股盈餘賺了5元,分給股東2元,剩下3元應該保留在公司,這個保留的部分在財務管理上應做為評估盈餘成長率的因素,也就是保留越多,成長率越高,本益比越高。但是這個3元並不是完全保留在公司內再投資用的,卻是分給員工及董監事,使得股東權益報酬率高估,每股盈餘高估,盈餘成長率高估,毛利、營業淨利、稅前淨利及稅後淨利均高估。巴菲特來投資台灣的股票,一定也會失準的,因為股東權益報酬率及盈餘在投資比率根本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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