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合併報表一般編制方法: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提出『工作底稿法』。將合併主體個別之期末試算表並列,再將沖銷分錄分別借貸列示於沖銷分錄欄位,將試算表加減沖銷分錄後之餘額,分別依其性質轉列於合併損益表、少數股權、控股保留盈餘表及合併資產負債表中。

期末試算表+沖銷分錄=合併資產負債表+(少數股權+控股保留盈餘)+合併損益表

此種作法,必須配合『備忘分錄法』,於合併交易發生之當時或會計期間平時,就將相關合併交易一一羅列於『備忘紀錄簿』內,編製『沖銷分錄』才能得心應手,否則逐一過濾交易,是否能過濾出所有『合併交易』已是一個大問題,短時間內過濾一定期間之所有分錄,想必勞民傷財。
另此種方法尚有一隱含的缺失,所有合併交易是否全數羅列於『備忘紀錄簿』內?其實很難透過報表、『備忘紀錄簿』與前後期比較…等基本查帳要領,查出其漏列交易,會計師勢必冒著相當大的審計風險,承擔更高的簽證責任。

傳統合併報表編製方法之缺失:
傳統工作底稿法的環境,係在人工作業環境下發展的作法與邏輯,於現在IT科技精進,ERP系統普遍應用於集團企業的現在,是否還需要受限於工作底稿的架構呢??人工作業時交易成千上萬筆的企業已是尋常,而現在大企業在ERP系統內運行的交易,超過億、兆筆數者不知凡幾。
手工作業時,憑證必要流至會計部門,會計部門審查憑證合法與合理性後,據以開立傳票(記帳憑證),原則上,所有交易均會流到會計部門,會計部門也允許有足夠的會計專業人員數,處理會計事務;所以,過濾『合併交易』並做成『備忘紀錄』,尚有管道與人力可以完成。但碰到首次取得控制能力的子公司,當期間中已有頻繁之合併關係交易時,會計人員勢必拼命加班、過濾相關、甚至所有交易,找出『合併交易』並做成『備忘紀錄』。交易筆數少、時間充裕,會計人員加班,尚可以辛苦達成任務;但若交易筆數繁多,時間緊迫,人員即使是24小時加班,不眠不休,也不見得能達到目標。此傳統做法所面臨的第一種考驗。
其次,ERP盛行的此時,交易憑證趨於無紙化,交易憑證或縮影或附件於電子傳票後,平時審查時層層核對相關電子表單,並不困難。但若短期內要人工過濾所有電子交易與電子原始憑證,恐怕是不可能做到的,也是不符經濟效益。人腦對電子表單的印象,也一定沒有手工表單的印象深刻,所以,要憑記憶搜尋所有合併交易,勢必須承擔『記憶不足的風險』,這是傳統作法所面臨的第二大考驗。
再者,現代勞工意識高漲,大陸新勞動合同法頒布,大陸企業成本飛漲20%以上,成本墊高與本主題無關,但有關的是『勞工意識高漲』。前述會計人員配合加班好像是『理所當然』的會計宿命。但這宿命已被『新勞動合同法』打破,加班給加班費是應該;但嚴重的是,還需看他『加班意願』如何?承辦人員不願加班,還不得強迫加班,不得超時加班…呢!!如是,碰到前述首次取得控制權,合併報告的產出恐怕要胎死腹中了。

本文作者:Rich168 http://www.wretch.cc/blog/jacky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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