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存貨

存貨主要的定義有下列三項,只要符合其中一項皆可稱為存貨:

1. 只要是作者正常營業出售的商品、製成品、副產品
2. 正在生產中的在製品,將於加工完成後出售的商品、製成品、副產品
3. 在生產供出售的商品勞務時,會直接、間接使用到的材料、物料,

當企業的存貨發生下列發生的事項或科目的性質,應該要加以註釋:

1. 存貨應該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進行評價。
2. 存貨如果有瑕疵、損壞或陳廢等情形發生,導致存貨價值明顯減低,則應該以淨變現價值作為評價基礎。
3. 如果存貨有作質押、擔保或由債權人監視使用等事實存在,應該予以註明。





如表2-12所示,存貨內容如下:

存貨係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存貨平時按標準成本計價,年底再予調整使其接近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之成本。市價之決定,原料、物料及零件係以重置成本為準,在製品及製成品則以淨變現價值為準。年底存貨除評估製程技術改變之可能影響,據以提列存貨報廢損失外,並依據未來一百八十天內之需求,評估可能發生之廢料及呆滯料件後再予以提列備抵存貨損失。



正如應收票據及帳款是主要的流動資產項目一樣,存貨其金額佔總資產有相當的比率,財務報表使用者對其分析,主要是分析其存貨的真實性如何,可否順利耗用或銷售。如果存貨被虛增或高估,就表示其流動資產高估,從而流動比率高估,更可能由於存貨過時呆滯或跌價的發生,嚴重高估盈餘,甚至使公司周轉不靈而倒閉。

其實存貨多不是不好,因為企業的獲利過程就是把80元的存貨以100元賣出,這20元就是毛利,也是企業獲利的所在。存貨多如果能夠快速以合理的利潤出售,那存貨是越多越好。但是存貨如果跌價、或過時、或損壞則可能產生可觀的存貨跌價損失,那會嚴重的高估盈餘及高估流動貲產,使相關人員作出錯誤的決策,進而產生很大的損失。

但是當然如果存貨的週轉率提高,或者存貨增加速度低於營業收入的增加速度,就比較沒有過時跌價或者滯銷的風險。

表2-13顯示,台積電95年12月31日的存貨比94年提高,主要是製成品及在製品的增加,但是在製品佔總資產的比重並未提高,然而製成品則不但金額提高,而且佔總資產的比重也提高。
然而存貨是否有高估或滯銷的風險則有賴計算存貨週轉率作進一步的驗證。

至於備抵存貨跌價損失提列是否足夠,我們可以看到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佔存貨總額的比率由94年的7.95%降為95年的3.97%,降了將近一半。同時金額也由1,404,992千元降到790,946千元降了將進6億元,如果以94年的7.95%計算,95年應提列數為1,586,371千元(19,943,160千元乘以7.95%),比起報表上提列的790,946千元高出795,425千元,也就是台積電95年度可能少認列了將近8億元的存貨跌價損失。但是由於相對於存貨的199億元的金額很少,所以就沒有必要調整台積電的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台積電存貨跌價損失比率是否合理,還需要計算存貨週轉率作近一步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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