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聞擁有全球最昂貴紅酒的股市聞人邱君,名列台股四大金主之一,後來急流湧退投資溫泉會館,除了喜歡名畫之外,另外一個興趣,就是寄情於紅酒收藏,成為有名的紅酒收藏家,私人收藏上萬瓶紅酒,還曾經遠赴倫敦佳士得拍賣會,以史上最高價標得目前要價超過800萬台幣的紅酒,沒想到英年早逝令人不勝唏噓。
業界預估,十多年前邱君雖急流勇退淡出股市,但其在股市累積的資產,至少也有數十億元,“若再加上私人的收藏品,少說也有近百億元。”這其中,當然還包括了市價估計逾億元的國寶級收藏品北投石,與鎖在酒窖裡,數量超過萬瓶、市值十億元以上的紅酒。邱君去世後,繼承人將面臨遺產稅之申報問題,姑且不論其上億的財產將要課徵多少遺產稅?本例主要係在於討論其藝術品及紅酒收藏部份到底要不要申報,依遺贈稅法第4條第1 項,本法稱財產,指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故舉凡黃金、珠寶、古董及字畫,甚至目前大家熱衷收集的紅酒及職棒棒球卡等,均成所謂動產的一部份,依法所有權人於過世後均應併計於遺產課稅,而其估價方法,依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動產中珍寶、古物、美術品、圖書及其他不易確定其市價之物品,得由專家估定之。另依遺贈稅法第16條亦規定,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不計入遺產總額,唯繼承人應將此項圖書、物品於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
分析
以本例而言,因這些動產或許均無登記所有權,亦即一經「交付」即達成移轉效果,故在實務上所有權之認定上實有其困難,且多數收藏家有時會就其收藏品供同好欣賞,可能借出與同好,由於並無所有權登記,加上若又未列冊登載,就目前稽徵技術上,仍有其困難,故繼承人通常並未申報為遺產,有關此問題,其實納稅人是否應逐一誠實申報將陷入兩難,就如同監察院日前亦曾指出有關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中屬動產部份,若未主動申報,亦難查核,不過未來稽徵技術不斷精進後,如收藏品係透過世界拍賣機構成交或以信用卡等付款,稅務機關是否有可能交叉稽查,仍待進一步觀察,故仍建議納稅人應誠實申報,以免萬一運氣不佳被查獲漏報那就得不償失了。
問題
一、為什麼許多企業家偏好收藏古董、字畫?
二、漏報古董、字畫等收藏會被查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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