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去年底,召集五區國稅局,研商今年查緝逃漏稅的重點工作。有關個人租稅查核重點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申報捐贈超過一定金額以上得˙案子,列為選案查核。財稅官員指出,財政部這幾年來對於捐贈公設地、未上市櫃股票、納骨塔等行為加強防堵,但還是傳出有高所得者利用捐贈骨董字畫、綠美化工程給政府節稅,因此賦稅署明年計畫大規模查核綜所稅捐贈列舉扣除案件的查核,納稅人只要申報列舉捐贈扣除超過「一定金額」,就會被列為查緝重點。
就非現金捐贈的部分,很多人有錢人用非現金捐贈達到節稅的目的。例如,課桌椅一套才600元給人家報4000元,一次捐個好幾千套;也有捐全民英檢的書一套才5000元給人家報好幾萬。也有捐蘭花的,申報捐贈金額100萬,國稅局去了發現蘭花死了,只剩花瓶…,什麼都有拉!這一些最後都被移送法辦,有人說有錢人,樂活就好了,為何斤斤計較這些小錢,結果還身陷牢獄。甚至連古董、民俗衣服啦都是捐贈的內容!
過去財政部已就非現金捐贈的部分的節稅手法一一封鎖,包括:
1. 購買瀕臨倒閉上市櫃公司股票及捐贈未上市櫃股票,捐給政府的節稅手段,現在規定必須在政府兌現到現金後才能抵稅。
2. 捐地節稅也由過去依公告現值全額認列,目前除非提出取得公設地的價款證明可以核實認列外,其他一律以公告現值的16%認列。
3. 捐贈靈骨塔節稅,也限制購買對象必須是合法業者,且必須提出購買成本證明,如果不能提出確實證明者,必須由稅捐機關依查估資料認列。
然後,財政部乾脆在最低稅負制將非現金贈與納入課稅的範圍,可是最低稅負制的稅率仍只有20%,只達綜所稅最高稅率40%的一半,仍有逃稅的誘因。
最近由於非現金捐贈抵稅的規定衍生諸多弊端,甚至不少知名企業家因而涉案,因此,財政部未來可能取消非現金捐贈抵稅的規定,據估計每年可增加稅收約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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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ance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